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今年的5月19日是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在助残日来临之际,为了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增强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帮助残疾人改善生活环境,动员社会力量提高公众对残疾人问题的关注度,实现残疾人权益保障,社会共融。
2024年5月16日,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志愿者代表冯健、郭俊两名律师积极参加花山区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活动中为广大残疾人士耐心解释法律问题。
此次活动不仅提高了公众对残疾人问题的关注度,更增强了残疾人的社会参与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这也是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公益精神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