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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张有旺律师参加中部律师新《公司法》实务与业务交流会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24-05-20 点击:693

        2024年5月18日,我所张有旺律师受市律协委派,参加了在铜陵市举办的中部律师新《公司法》实务与业务交流会。此次交流会旨在促进中部地区律师间的交流与合作,深入探讨新《公司法》在实务中的应用和相关业务发展。

        会议现场气氛热烈,众多资深律师和专家齐聚一堂。全国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吴晨、副主任曹志龙、王登巍、全国律协新公司法业务讲师团讲师吴东波,分别就《新公司法修订概要》《新公司法修订对公司诉讼的重大影响》《新公司法的公司治理》《新公司法董监高责任强化的体系化理解》等议题进行了精彩分享,同时,来自安徽、河南、山西、湖北、江西等地的与会律师也做了精彩的分享。


        此次交流会还安排了专题讲座和互动交流环节,为与会律师提供了更广泛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通过此次交流会,市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与来自中部地区其他省份的律师们进一步加深了了解。双方表示将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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