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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调解”无声

文章来源: 发布于:2018-07-26 点击:731
       2010年的春天,全省首创的慈湖乡“警民联调站”正式挂牌成立,在工作过程中,为了使调解工作更加客观公正,慈湖乡警民联调站还引入了律师力量。
      “一些话站在民警的立场上讲,当事人可能不太同意接受,但如果有律师现场说法,就比较有说服力了。”昭明派出所所长杨青阐述了引入律师的初衷。
      和慈湖乡警民联调站合作的是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除了在律师事务所设置一部法律咨询电话,接待矛盾纠纷上访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外,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还指派多名律师作为警民联调站的法律援助律师,根据需要参与疑难复杂或涉及法律专业知识矛盾纠纷案件的调处。
      今年四月份,慈湖乡境内一工厂发生惨剧,工人瞿某两岁的儿子在厂区玩耍时不慎掉入洗袋池内并溺水身亡,瞿某一家十几人在该厂打工,因与老板朱某未达成赔偿共识产生矛盾,因瞿某情绪一度失控,纠纷有激化征兆和向恶性案件转化的倾向。
       慈湖乡警民联调站及时介入,并基于案件性质的严重性,请来了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张有旺律师,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认清事实真相。
      张有旺律师介绍说,在了解事件经过后,他从法律方面给双方作了分析。对于厂方来说,虽然主观上是好意让瞿某一家吃住在厂里,减轻生活负担,但由于厂区存在危险,厂方有防范的义务;对于瞿某来说,瞿某的儿子只有两岁,父母应该是第一监护人,对厂区的危险应该有所知晓,有监护的责任,“对悲剧的发生负有责任。”
      通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厂方愿意一次性支付九万元补偿款,瞿某一方也表示接受,从而成功的化解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隐患。
      这样的案件经由律师参加调解成功的事例枚不胜举,像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阮定梅律师、何柳枝律师共同参加的调解刘某非因工死亡补偿一案也取得了成功。
      张有旺律师曾在调解工作中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作为律师,能够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基层调解工作,我感到很自豪。”的确,我想作为每一个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参与基层调解工作的律师,都将会为他们的工作感到自豪,今后也将更加积极地参加调解工作,让调解工作更加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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